沒 治 鏡 鑒 曾讀過一本回憶錄《上海生與死》。作者鄭念四十年代時曾為外交官的妻子﹐ 獨生女梅平就出生于澳洲。一九四九年決定投奔新政權﹐一家三口留在大陸。文革 爆發時﹐鄭女士的丈夫已病逝多年﹐女兒是電影學院積極上進的學生﹐正整天忙著 上山下鄉訪貧問苦體驗生活﹐鄭念自己則是英國殼牌公司在華的職員﹐以現在的說 法就是“在外資企業工作”。然而﹐正是這個如今令人羨慕的工作﹐卻在文革伊始 便導致鄭念繫獄多年﹐女兒慘死。 鄭念的罪名是“英帝特務”﹐證據嘛﹐“你自己干的事你才自己知道﹐必須老 實交代﹐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爭辯無罪是沒有用的﹐“沒犯法你怎麼被我們抓起 來了﹖”這裡的邏輯是﹕“我們把你抓了是因為你有罪﹐你有罪的證據是我們把你 抓了。你的實際罪行我們一點兒不知道﹐所以你必須告訴我們。” 鄭女士在文革後期被“寬大”﹐釋放證上將罪名寫得很具體﹕是為劉少奇說好 話﹐儘管這條罪行是在入獄後才犯下的。這裡的邏輯也很清楚﹕“既然我們把你抓 了﹐那你就肯定有罪﹐至少我們有辦法在把你抓起來之後﹐讓你犯上一樣罪。” 象這類“抓了你就說明你有罪”的邏輯﹐經歷過文革的人﹐大多都見得多了。 有幸經歷過延安搶救運動的﹐也差不多。韋君宜女士在《思痛錄》中回憶到﹐當年 領導上要求﹕“如果黨懷疑我們是特務﹐是特務的﹐那就要如實交代﹐不允許任何 不老實……”。結果韋女士的丈夫楊述被黨懷疑了﹐夫妻倆一個被逼著坦白﹐另一 個被逼著勸丈夫坦白﹐逼得受不了﹐於是就只好勸了。“我怎麼勸說的呢﹖到了那 裡﹐他從大炕上被叫起來﹐我們倆人在一張木板桌邊會面。一人一條木凳﹐旁邊還 有別人。我見了他﹐只說得一句﹕‘形勢非叫你坦白不可﹐你就坦白了罷。’說罷 就大哭起來。他也放聲痛哭﹐說了一句﹕‘好的。’我就走了。” 楊述坦白說自己是被國民黨突擊成為特務的。但是他既沒有特務上級﹐也沒有 下級。國民黨給他的任務是做“路線特務”﹐即專門破壞共產黨的路線。凡是他以 前被“批判”過的言論﹐全是他進行這一破壞的具體措施。“他這種奇特的‘坦白’﹐ 竟然也算過了關。然後下面由別人繼續坦白。……我們的鄰居梅﹐也坦白了﹐他竟 全抄楊述的創作﹐自稱是‘策略特務’﹐專門破壞共產黨的策略的。如此等等﹐無 奇不有。而當時的地委居然報到中央﹐認為這是一大勝利。”楊述沒有特務同夥﹐ 所以能輕易坦白過關。被認為是有組織的﹐編不出一個能與別人對上口徑的口供﹐ 就只好利用放風的機會串供﹕“綏德西北抗敵書店經理常岐趁人不注意﹐悄悄對楊 春熙說﹕‘你就說我是復興社支部書記﹐殷三是宣傳﹗’楊春熙有了‘交代’材料﹐ 正在高興﹐忽然一想不行﹐忙又問道﹕‘我是什麼呢﹖’常經理一皺眉﹐好像為他 這樣點都點不透的傻氣生了氣﹐吐出三個字道﹕‘你組織﹗’於是他就照這麼招供﹐ 才通過了。當他後來告訴我們的時候﹐聽的人無不笑不可抑。” 筆者的父母與韋君宜是同代人﹐經歷在時間地點事件人物方面都有許多的交集﹐ 估計是相識的。在他們的回憶中﹐當年清理階級隊伍的辦法是這樣的﹐將被懷疑是 國民黨特務者隔離起來﹐由幾個人晝夜不停地審問﹐不讓睡覺。幾天幾夜之後﹐你 實在困得受不了﹐只好招認自己是特務﹐以求睡上一覺。一覺醒來﹐審訊又開始了﹕ “既然你是特務﹐那誰是你的同夥﹖”“沒有同夥﹐全是我自己一個人干。”那好﹐ 又得熬上幾天幾夜沒覺睡﹐直到你胡亂指稱“某甲是同夥”為止。這下輪到某甲睡 不成覺了。於是某甲供出某乙﹐某乙供出某丙﹐……﹐接著審查別人的人也一個接 著一個地被審查。最後﹐到搶救運動結束時﹐筆者父母所在單位﹐百來號人中僅有 五個尚未輪上受審查。 這類的故事﹐連毛澤東都對李志綏講過﹕毛澤東的私人剃頭匠老王頭在幾天幾 夜沒睡覺之後承認自己是特務﹐任務是利用剃頭的機會刺殺毛主席。毛澤東聽了奇 怪﹐叫人將他押來問﹕“那你為什麼這麼久還沒動手﹖”“等國民黨軍到了再動手。” 毛澤東聽了大笑﹕“那時還用得著你動手嗎﹖”於是才下令停止了搶救運動。 其實更早的﹐井崗山時代抓AB團﹐這類“抓了你就說明你有罪”的邏輯就已 經定型﹐只是方法還比較簡單粗糙﹕用的是嚴刑拷打。據說真正是共產黨人革命家 而不是AB團的﹐應該是打死也不招的。當然啦﹐招了的最後還是要打死﹐以至後 來曾官至解放軍總參謀長的黃克誠在晚年回憶當年所為時﹐連稱砍了自己的頭都不 足以補償萬一。 據韋女士記述﹐綏德抗大分校老紅軍副校長介紹的批鬥先進經驗是﹕“別人說 反對逼供信﹐我們就來個信供逼。我們先‘信’﹐‘供’給你聽﹐你不承認﹐我們 就‘逼’﹗”這大概是對“抓了你就說明你有罪”的邏輯最最全面最最完整和最最 概括性的闡述了吧﹖這個副校長後來在“文化大革命”中自己享受“信供逼”待遇﹐ 鬧得全家慘死。 經歷過文革的人一般都認為﹐象這樣的事以後不會再重演了﹐就象黃克誠、韋 君宜早就曾以為過的那樣。 不久前﹐旅美華人學者高瞻博士回國探親時舉家被扣﹐被控罪的是高瞻本人﹐ 不過丈夫和兒子也被拘捕。五歲的兒子既沒與母親關在一起﹐也沒與父親押在一塊 而﹐更不是被送交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中﹐而是被單獨關在某個“幼兒園”與父母 互不見面達近四個星期﹐看來是為母親的坦白交代做出了卓越貢獻。如果他是個覺 悟高地位低的普通中國兒童﹐而不是地位高覺悟低的先天性美國公民﹐本來還應該 會繼續待下去﹐以做出更大貢獻。 高瞻的罪名是“為境外機構刺探國家機密”。據知情的外交部稱﹐她已經“供 認不諱”了。高瞻的具體罪行﹐到底是為哪個境外機構刺探了什麼類型的國家機密﹐ 外交部沒說﹐可能還不知情。不過國家元首已經在就此事對“水平高多了”的《華 盛頓郵報》解釋“中國特色的法治”時說了﹐“如果他們受到某種法律程序的處份﹐ 那就表示他們一定在某種程度上違反了法律。”也就是說﹐還是那個邏輯﹕既然抓 了你﹐就說明你有罪﹐至少有辦法讓你有罪。 琢磨琢磨﹐這似乎把反右、文革下過冤獄的朱鎔基、鄧小平都捎帶罵了。 《阿Q正傳》中未莊的村民都說“阿Q肯定很壞﹐不然怎麼被殺了頭呢”。不 過村民們只是聽了消息後評論評論而已﹐就跟飯後茶余議論天安門自焚事件差不多﹐ 他們並沒有參與“阿Q案件”的審理工作。直接參與並領導了“阿Q案件”偵辦、 審理與結案的縣老爺同志似乎也沒有用文縐或不文縐的語言表示“抓了你就說明你 有罪”的語義﹐他只是叫阿Q“供認不諱”地劃個圈而已﹐儘管划得不夠圓。看來 還是後來因為有了共產黨的英明領導﹐才取得了理論與實踐上的輝煌成就。倘若傾 心共產黨的“硬骨頭”魯迅能有幸活到今天﹐至少是文革或反右﹐恐怕會被鍛煉得 劃圈劃得倍兒圓。 總之﹐只要專制體制不變﹐特別是只要有了共產黨的領導﹐什麼樣的人間奇跡 都是可以一再重演的﹐不論是文革也罷﹐延安也罷﹐井崗山也罷。這點是沒治的。 以前大家都說中國是“人治”﹐現今的國家元首曾經提過“以法治國”﹐現在 又說要“以德治國”。 “人治”就是有權的人說了算﹐說你有罪你就有罪沒罪也有罪﹐說你沒罪你就 沒罪有罪也沒罪。 “以法治國”大概就是“人治”的統治者根據臨時需要﹐隨時公佈些法律來說 你有罪沒罪。這與“法治”還不大一樣。“法治”先有法律﹐以法律的程序自然走﹐ 官說得不算。象去年美國的總統大選﹐看上去亂紛紛﹐弄得還一再上法庭﹐以至澳 洲的《悉尼晨鋒報》譏諷說﹐二○○○年的美國民主從“民有民治民享(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變成了“律師有律師治律師享”。但是上法 庭正是因為沒有哪個個人能隨意說了算﹐亂紛紛的事情由法律程序自然而然地理成 一條有序的線﹐管你是州長還是副總統﹐走到頭就曲終人散。 “以德治國”從前沒聽說過﹐應該是歷史性的創舉。從前有“以忠治國”﹐就 是皇帝要臣下無條件忠於他﹐於是國家就能保證千秋萬代永不變色。文革時那麼亂﹐ 還不是就是靠了“三忠於四無限”﹐一路順順噹噹﹐沒有讓“修正主義上臺”嘛。 所以在“永遠健康”的林副主席下放溫都爾汗之後﹐敬愛的周總理還可以在“永遠 不落的紅太陽”的病床前忠誠地彙報說﹕“主席呀主席﹐大權還在您手裡。” 皇帝中靠篡位上臺的﹐象曹丕什麼的﹐不好意思說“忠”﹐於是又有了“以孝 治國”。怎麼治法就不知道﹐大概是要臣下稱主子為“慈父般領袖”吧﹖ “以德治國”怎麼治法好象也沒聽說誰知道。就算有人聽說過﹐按理還是首先 要有德。可什麼是德、誰有德﹐又誰說得清楚誰說了算﹖恐怕還是誰官大權大誰說 了算罷。法論功老太太老頭在中南海外靜坐﹐據說一個紙片都沒留下﹐稱為“這就 是德”﹐結果還不是轉眼就被宣佈為“邪教”鎮壓﹐以隨手發佈的什麼“反邪教法” 給治了。最後弄到不管練過功沒練過功﹐人人都要學劃圈兒。不久前見到國內報刊 上登的照片﹐上百成千天真可愛小學生在舉行儀式﹐莊嚴地宣誓“相信科學﹐反對 迷信﹐遠離法論功”﹐十足一個邪教場面。 看來只要不改變專制﹐那麼“以法治國”也好﹐“以德治國”也好﹐其實就是 沒治﹐真沒治﹗ ──────────────── (原刊于二○○一年四月五日澳洲悉尼《東華時報》﹐略有增補)